四川特驅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職業教育、教育培訓服務、教育品牌推廣、教育及教育衍生產品開發的綜合性服務機構,開展對內、對外教育服務與合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以來,各地(校)完善教育亂收費治理機制,加強教育收費制度建設,深入開展監督檢查,有效緩解和遏制了教育亂收費行為。但是個別地方和學校依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況。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教育收費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教學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清理范圍
根據國家教育收費政策要求,結合我省群眾關心反映的突出問題,明確教育亂收費重點清理范圍,提出規范教育收費的“十條禁令”如下:
(一)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嚴禁中小學校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應由學校按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購置,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二)嚴禁違背學生意愿強制參加課后服務。中小學課后服務堅持學生及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學校乘課后服務之機組織集體教學、違背學生自愿原則強制學生繳納課后服務費。
(三)嚴禁對正常教育教學管理事項進行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如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嚴格規范家委會行為,嚴禁以家委會名義攤派收取以上費用。
(四)嚴禁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項目。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項目,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
(五)嚴禁擅自設立代收費項目。學校收取校服費等代收費項目,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
(六)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和贊助費。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與“空掛”或保留學籍掛鉤的費用,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等。
(七)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嚴禁收取擇校費,嚴禁通過基金會、社會中介、培訓機構等關聯交易變相收取擇校費。
(八)嚴禁強制或者暗示學生購買教輔軟件或資料。嚴禁中小學校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評議公告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
(九)嚴禁非營利民辦學校取得或轉移辦學收益。全面落實民辦教育公益性的要求,切實減輕學生入讀民辦學校的學費負擔。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通過各種方式從學費收入等辦學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辦學結余(剩余財產)或通過關聯交易、關聯方轉移辦學收益等行為。
(十)嚴禁民辦學校收費備高收低或備低收高。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履行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報備程序,收費應嚴格執行備案標準,嚴禁出現備高收低或備低收高等行為。
二、加強政策宣傳
各地、各校要創新宣傳方式,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舉辦教育收費培訓班、向學校發放提示函(信)、隨錄取通知書印發收費提醒等方式,以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手機短信、郵件等多種途徑把各類教育收費政策、項目、標準宣講到位,公開到位,做到家長知曉、學生知道、社會明白。
教育廳會同省級相關部門對教育收費相關規定進行了梳理(見附件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收集整理本地教育收費政策、標準和亂收費典型案例,于今年秋季學期開學前,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收費政策宣講活動,向各級各類學校發放治理教育亂收費提醒函,將收費政策宣傳到每一位老師。
三、加大查處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特別是針對規范教育收費“十條禁令”內容,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點監督核查。對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嚴肅處理、絕不手軟,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要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亂收費問題要直查快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對于存在亂收費行為的民辦學校,將按相關規定通過核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取消辦學許可等方式加大處罰。對頂風作案、糾而復生、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案件要嚴懲不貸。對收費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根據紀檢監察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四、加強機制建設
各地要調整完善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教育亂收費舉報渠道,融合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咨詢舉報電話,以及設置收費舉報專欄信箱等方式,接受社會的咨詢和投訴,安排專人及時妥善處置,做好政策宣講和咨詢服務。完善督辦查辦機制,認真核實群眾反映教育亂收費的問題,舉一反三,防止虛假整改,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同時,各地要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建立與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請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將落實通知精神、開展自查自糾等工作情況以及《各級各類教育收費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教育廳財務管理處,并同時報送電子版。
聯系人:王柯力;聯系電話:028-86117235,電子郵箱:scsjytjcc@163.com。
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 ? ? ? ? ? ? ?
----來源:四川省教育廳